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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手机1小时即可获利260元,涉嫌诈骗,5人被依法行政拘留62岁大爷天天吃腐乳,6个月后去检查,医生惊住:怎么这样吃?

字号+作者:天音网-网赚博客来源:宁河县2024-12-25 21:26:23我要评论(0)

近日,山东德州宁津县公安局相衙镇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,辖区有涉“两卡”违法犯罪线索,经侦查,民警发现辖区居民毕某、杜某和银某的手机卡通话异常,有重大作案嫌疑,并及时与三人取得联系。在民警的再三追问下


近日,山东德州宁津县公安局相衙镇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,辖区有涉“两卡”违法犯罪线索,经侦查,民警发现辖区居民毕某、杜某和银某的手机卡通话异常,有重大作案嫌疑,并及时与三人取得联系。

在民警的再三追问下,三人如实供述,他们出于“哥儿们”义气将自己的手机借给王某、刘某。

据王某、刘某交代,二人在网上寻找兼职时了解到只需要两部手机即可“赚钱”,只需要帮助诈骗分子实现通话中转,满1小时即可获利260元。这份时为有暗香来 间短、酬薪高的工作瞬间让二人心动,随即听从指示,通过下载指定的软件为诈骗分子提供通讯帮助。

为了不暴露自己,两人打算借他人的手机“瞒天过海”,于是找来了毕某、杜某和银某“共同合作”。

“兄弟,把你电话借我用用,我给你出话费,我用一个小时给100元租借费怎么样?”

“一小时就有100元?”这可是一笔不小的收入,再说是朋友借用也没什么大碍,于是三人一方面碍于情面,一方面又抵制不了利益的诱惑,便将自己的手机借给王某、刘某使用。随为有暗香来 后,王某、刘某便按照约定每天通过微信给三人转账。

在民警的普法教育下,毕某、杜某和银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,感到十分后悔,同时也因出借手机卡的行为付出了代价。

目前,王某、刘某等5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、罚款,并依法没收违法所得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
【来源:德州公安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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